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的采购流程

【发布时间:2026-01-29】

景德镇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支持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采购(简称“委采”)或采购人自行进行采购(简称“自采”),具体采购流程如下:

一、 委采项目按照以下流程进行:

(一)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签订《采购委托代理协议》;

(二)采购人通过采购平台组建项目;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,经采购人确认后通过采购平台发布;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审组织;

(三)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网上注册登记、自行踏勘现场、制作投标(响应)文件、提供投标担保;

(四)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答疑澄清、组织开标评审活动;

(五)供应商参与开标、评审活动;

(六)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结果公告,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;

(七)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(成交)通知书,组织签订合同。

二、 自采项目按照以下流程进行:

(一)采购人在采购平台完成采购人注册

(二)采购人通过采购平台组建项目,编制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并在平台发布,依法组建评审组织;

(三)供应商通过采购平台网上注册登记、自行踏勘现场、制作投标(响应)文件、交纳投标担保;

(四)采购人组织答疑澄清、组织开标评审活动;

(五)供应商参与开标、评审活动;

(六)采购人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及结果公告,依据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;

(七)采购人发布中标(成交)通知书,组织签订合同。

三、采购平台负责协调管理平台账号注册、CA办理、信息发布、开评标场地、投标担保收退等相关工作。

四、交易结束后,采购人(或代理机构)应做好交易活动中各类文档的收集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