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盈门[景德镇]建材家具广场消防改造项目 澄清公告(第一次)
喜盈门[景德镇]建材家具广场消防改造项目
澄清公告(第一次)
致各潜在投标人:
招标文件中“第一章招标公告,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。”与招标文件中“第六章 用户需求3、工期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。 ”前后不一致,本项目工期统一以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”为准。
本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,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。
景德镇市国信物流仓储有限公司
2026年05月19日

